对,没错,就是一种直觉。
谭泽想起当时她和付潮宇最初的谈话,想起他在钱映雪婚礼上望着初荧的目光。
记忆会出现偏差,话语也许都是谎话,但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付潮宇这个家伙,分明喜欢初荧喜欢得要死。
那种喜欢,是经年累月经过岁月沉淀的喜欢,它不像一见钟情一样那么热烈。
但是深沉,坚定,矢志不渝。
谭泽重复道:“就是直觉。”
初荧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当所有线索与无证都不约而同指向同一个答案时,她无法再劝说自己这一切只是巧合。
或许她早猜出了和谭泽相同的答案,只是在等谭泽彻底敲醒她。
初荧缄默了许久。
一直到关成烨打完电话回来,她的目光飘在窗外飞驰而过的车辆,说了句:“我不明白。”
谭泽没听清:“什么?”
“没什么……”
初荧想,有太多事,她都不明白。
回到家后,初荧在沙发上静坐了很久。
她听见茶几上桌钟秒针走动的声音,滴滴答答,每一秒长针的走动声,都代表时间的流逝。
初荧入职体检时测过心率,她心脏的跳动声频率大约为七十五次一分钟,也就是说,她心脏跳动的频率比秒针更快。
那是不是也就代表,她遗忘的速度,会比飞速的光阴更快。
初荧一直是一个记性不太好的人。
工作记忆和长期记忆是不同的,她在短期内能记背下大量的文字内容,所以她在学生时代背诵和默写的部分错误率极低。
但是少年时期在象牙塔里发生的许多事情,她却一概记不清了。
或者说,她刻意不想去牢记。
初荧是目光一直往前看的乐天派,她坚信未来的自己一定比此刻更好,所以很少回忆过去。
她认为若一个人总是执迷于过去的记忆当中,那便说明她身体和心灵上都垂垂老矣,初荧不想这么快就衰老。
高中时发生的故事,像一块块玻璃碎片,被她丢弃在一片荒芜之中。
但它们依旧存在。
只要有人提起,那些碎片化的记忆便会蓦然出现在眼前。
此刻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付潮宇高中时那张棱角分明的,过分沉寂的脸。
她的手指摩挲在手机框架边缘,拇指无意识地按在右上角的电源键,锁屏,再解锁。
屏幕倏地亮起,又熄灭,一下又一下,往复了数十次。
心绪却随着她的这个动作,越来越难以安定。
她终于还是按不住心中涌动的情绪,从通讯录里找到付潮宇的名字。
她按下通话键。
按完键,她才惊觉澳洲比国内快两个小时,此刻付潮宇所在的墨尔本市已过午夜。
但电话那边的付潮宇没有给她挂断电话的机会,“嘟”声响了两下,他就接下了这个电话。
低淡的一声“喂”,在夹着杂音的电流中,直直贯入她的耳际。
初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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