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了。
如果这种顺利仅仅出乎苏泽锦的意料的话,那紧接着的合同附注项就让苏泽锦不由自主地升起了难以言喻地复杂感。
蒋军国还给他的股份是以直接资产的形式代替的。
也就是说,苏泽锦只要在这份合同上签下了名,他就可以直接接手苏氏企业近乎四分之一的子公司。而蒋军国在合同上并没有注明这些子公司必须继续配合总公司的战略决策,也就是说,这些子公司是完全掌握在他手里的……他一下子,就差不多拿回了当年外公交出去的公司,属于苏家自己的产业。
……为什么呢?
苏泽锦情不自禁地想。
蒋军国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二十年来如一日地憎恨着蒋军国,是因为自己患上抑郁症而自杀的妈妈,是因为蒋军国拿走了属于苏氏的企业,是因为蒋军国这个卑鄙小人为了钱当了上门女婿却又一反脸就害了捧自己起来的董事长唯一的女儿。
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任何一个还有点道德水准的人都会看不上这样的男人。
可是这样的,卑鄙无耻、嗜钱如命的男人,怎么会将自己近三分之一的财产,经营权与所有权,简简单单地就交给了二十年来都没有见过几次的儿子?仅仅靠一纸合同的约束?仅仅靠两者之间的血缘关系?就算刚刚进入商业圈的新人也不至于这样天真。
而且他应该清楚明白,这个儿子在心里有多憎恨他。
这个儿子甚至一直在怀疑,他是不是差点害死自己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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