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89章 罗文干案_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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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他们赔了许多不是,说了许多道歉话,甚至表示愿意下令自责,并且愿意亲自到检察厅去把罗接出来。

  但是阁员们得理不让,愤怒地在总统府召开紧急会议,议决:

  (一)通电全国,说明吴、张两议员胁迫总统下令逮捕阁员的经过情形。

  (二)总统根据内阁的呈文,发表命令,将此案提交地方检察厅依法办理。

  在会议上,大家都很愤激,黎则向他们说尽了好话。

  内阁阁员们在总统府紧急会议后,即根据议决,替总统拟就了一道命令,请黎发表,命令全文如下:“据署国务总理王宠惠呈称,署财政总长罗文干因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具名函达大总统,谓其于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擅敢签字,并面请大总统立交军警逮捕。查该总长关于此案,曾咨呈国务院批准在案,现在既经逮捕,据该总长声称,非俟水落石出,不愿离开法庭。惟未经法定手续,遽尔逮捕国务员,深滋疑虑等语。所呈具有理由,该总长既不愿离开法庭,应由法庭依法办理,务期真相尽得,以昭公道而明是非。此令。”

  黎元洪当场看了这道命令,表示同意,愿意盖印公布。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又涌进来一大群人。原来是议长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他们风闻阁员们在黎处闹事。邀集二十余位议员,急冲冲的赶来,吓得阁员们从侧门溜走。

  吴等看到楠木桌上还没有盖好印的大总统命令,就威胁黎不可盖印,同时告诉黎说:国会对罗即将提出查办案,总统应俟查办案送到时据以发布命令,交法庭依法处理。

  黎这时已没了主意,听吴等这样一说,也就只好同意把命令搁置。

  二十日,在居仁堂举行了府院联席会议,阁员除了罗文干外全体出席,讨论罗案处理问题。

  先由黎报告经过,然后王宠惠表示意见,他说:“此案未经内阁同意,总统仅凭议长片面之辞,发令逮捕阁员,实在是有问题的。这已经不是钧任(罗文干)的个人问题,而是牵涉到责任内阁制的存废问题。今天我们必需弄个明白。”

  这时阁员们物伤其类,所以个个都面带忿怒之色,黎内心也觉这件事做得太莽撞,所以很委婉地说:“我应当认错。”

  高恩洪用手指着黎的鼻子说:“认错就能了事吗?必需想个补救和善后办法。”

  黎尴尬地说:“怎样补救,请大家想个法子。”

  孙丹森主张首先恢复罗文干的自由及其个人名誉。

  高凌霨认为这是法庭的责任,不必在这里讨论。张绍曾附和高凌霨的主张。高、张现在是保定派,与吴景濂立场一致,志在倒阁。

  内阁中分成了两派,保定派的阁员认为奥债一案未提交国务院会议讨论,内阁应负违法责任。王宠惠则反驳说,这是手续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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