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百五十四章 碾压式灭杀_无耻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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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地狱和天堂真的存在,比较而言,小野哥大约更喜欢地狱一些。

  第一他有自知之明,晓得天堂早已注定跟自己无缘,理论上说天堂是宽仁善良者们的领地,而小野哥行走江湖二十年,对待敌人向来赶尽杀绝,从无半分怜悯宽仁,而天堂最不喜欢这种有仇不饶的家伙。

  第二他是真的也不喜欢天堂,因为那里聚集了大批广结善缘的聪明人,他们个个面如冠玉,但是腋窝却是又黑又臭,凑在一起大谈道德和信仰的时候,总是要往身上喷很多香水来掩盖这臭气,小野哥的鼻子偏偏特别灵敏,任凭怎么掩饰都能闻到,所以他早就打算好,如果真有机会选择,还是地狱更合适自己。

  据说有信仰的人更容易从容的面对人生各种挑战,这个挑战内容包括生死,艰难的生存和痛苦惨烈的死亡。因为他们信仰的神佛早已为他们安排好了前世今生和未来。所以他们可以无所畏惧的为信仰去战斗。

  李牧野也有信仰,小野哥的信仰是所有真诚爱过他和他真诚喜爱过的人,是故乡家园里一切值得珍视守护的。

  弗莱彻更是个信仰狂热的家伙,他的信仰就是巴顿爵士。以神佛为信仰总感觉有些飘渺,毕竟看不见摸不到。以人为信仰,这人就是活着的神佛。听得到他的声音,看得到他的样子,这样的信仰一旦形成,往往更狂热。

  “你还有后悔的机会。”弗莱彻在动手前对李牧野说:“巴顿先生不希望你去那个地方,如果你一定要去,我只好用抓伤你的方式来阻止,相信我,你不会喜欢这种方式的。”

  “我想试试。”

  “巴顿先生说你很强,所以才特意从潜能开发中心把我找出来。”弗莱彻将右手食指的利刃放在舌尖舔了一下,道:“强,只代表所谓的境界,不代表你能打。”

  “这么说来你狠能打?”李牧野不咸不淡问道。

  “在潜能中心,我也许只能勉强排进前十,但在这里,没有人是我的对手。”弗莱彻道:“我们的肌肉很聪明,是有本能和记忆的,当它的本能反应快过我们的大脑时,你所谓的境界就没有多大作用了。”

  “我只看到了你的舌头在动,如果你说的聪明的肌肉就是它,我只好算你说的有道理。”

  “既然你不想回头,那就先让你尝尝苦头!”弗莱彻说完这句话,合身一团,接着在半空瞬间舒展开身躯,以一种违背物理常识的方式,迅如疾风,扑向李牧野。

  快!不可思议之快!追风逐电之快!超越眼神之快!

  李牧野尽管脑子里已经做出躲避格挡的反应,身体肌肉却没办法跟上这速度,退避稍慢一线,衣服当时被扯开一道口子,露出里边淡蓝色的马甲内衬。那是小野哥向来不离身的飞天夜甲。

  此物薄如云絮,轻若鸿毛,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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