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一十六章节_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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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海南。总政军事监狱内其实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糟糕,但却也让我多少感觉到有那么点不可接受。因为其实根据《司法部、总政治部关于军人判处刑罚后执行问题的联合通知》,我应该是被转交给地方监狱的。

  根据1998年的那份司法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联合通知,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并开除军籍的现役军人(含离退休干部、在编职员干部、在编职工)均应在判决生效后,交其原籍或家庭居住地的地方监狱执行刑罚,只有判处刑罚后,末开除军籍的罪犯和已被开除军籍但判处刑罚前担任副师职以上领导职务的(不含末担任领导职务的副师职以上机关干部和享受相应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罪犯,由军事监狱执行刑罚。如果是已被开除军籍的罪犯,犯罪前掌握过党、国家、军队的重要机密,不直送交地方监狱执行刑罚的,仍由军事监狱执行,对其中有明确脱密期的,待脱密期过后再移交地方监狱执行。这也就是说,向我这样的被开除军籍罪犯应该是被移送到原籍所在地的监狱,毕竟我一没有掌握什么重要军事机密,二是被开除了军籍的犯人,根本就不该在军事监狱服刑的。可是偏偏我被送到了海南岛这个军事监狱来了。这让我多少有点难以接受,我总觉得这件事多少是被小题大做了,或者我潜意识内的思想就是‘上面要杀鸡儆猴’。可是不管怎么样,我的确是入狱了,而且是军事监狱。

  团长萧扬和岳海波政委在返回国内休假的时候来看过我一次,看着我这幅模样,政委只是摇头不语,而团长还是那副模样,甩给我一条烟之后,告诉我“站直了,别趴下”

  不得不说,在这之前,我的确是有些趴下了,成天没精打采的,胡须长满脸,整个人都脏兮兮的,也不愿意洗澡,搞得臭烘烘的。狱友们都和我差不多,不是在对日战争的时候手里沾上了人命,就是在越南杀红了眼,用他们的话说“老子虽然深陷囫囵,但对当年做的事情绝不后悔。”我都不知道他们这番话是不是有道理,也许的确有道理,可是也许的确是没有任何一丝道理。只是我不想细细的去琢磨个清楚,究竟是有道理,还是没有道理。

  不管是有道理还是没有道理,我都没有任何的心思去想这些,我整个人成天傻乎乎的看着天边,看日出、看日落。我们的伙食不错,吃的比我们在部队的时候还好,真他妈的见鬼了吧。吃得好,又不是劳改农场,压根没有什么活动,于是他们那群犯事儿的主儿也就天天跑步、锻炼,有限的放风时间成了他们的体能训练时间了。不过最是让这些家伙头疼的是管教干部们每天按时给他们进行的思想教育。

  其实战场上杀俘算是可大可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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