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九十八章节 诱敌(九)_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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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加快了脚步。

  “干得漂亮”德米尔上校放下望远镜,低头对车内的下属说到:开车,往前推进。上校要亲眼看着自己的部队,将印度的国旗和陆军的军旗插上那栋该死的大楼。

  三辆T-72BM主战坦克一字横开,炮塔稍稍转动,呜呜的电动马达声中,125毫米坦克炮稍稍的扬起,转了转,直指向那栋冒着烟的大楼。一团又一团的烟尘,炮击时的发射气焰几乎是冲涌而过,高爆*呼呼地飞向那到处冒着烟的大楼。炮弹打得很准,直接从窗户射入,在楼内炸开。尘烟、热焰、浓烟,从那一个个窗口内喷涌而出,砖瓦、木料、沙包哗啦啦的落下。

  “对,就这样干,干得漂亮!”德米尔显得很兴奋,不断地叫喊着,他用步话机告诉那些坦克兵,用坦克炮直接轰击一个个窗口,打得准一点,把那些斯里兰卡人从楼内赶出来,如果他们不出来,那就让这栋楼成为他们的葬身之所吧。德米尔看着那被浓烟烈火给笼罩的检疫区行政大楼,看着那残破不堪的建筑物,冷笑了下。

  谁说坦克不适合巷战的,德米尔的嘴角笑了下。很多人认为一旦坦克进入城市作战,这种作战平台将立即遭到步兵反坦克火力的打击,从而陷入被攻击的泥潭,因此坦克很不适合在城市作战。就如同1994年异地次车臣战争,首先攻入格罗兹尼市区的俄军高加索军区第58集团军所属的摩托化步兵第131旅那样,在短短三天内,该旅损失了二十辆坦克和一百辆装甲车辆,全旅几乎被打残了。不过德米尔认为那是俄国人自己的错误,当时刚刚经历了苏东剧变、苏联解体之后的俄国军队,无论是士气,还是装备,甚至是作战思想上,根本就没有准备好,甚至都不能够算得上一支适合打仗的军队,这才有了格罗兹尼的惨剧。而现在自己所率领的第4独立装甲旅,哼,德米尔可是将先进的美英装甲作战的思想带进了这支部队。

  “告诉第1装甲营,我需要他们迅速前进,夺取那里。”德米尔上校的右手指向了那浓烟滚滚的建筑物,他很自信。以自己一个营又一个连的坦克部队掩护步兵实施进攻,没有理由拿不下来那外表已然是被打成了筛子样的大楼。道路两边的废墟需要注意,那里可能藏有斯里兰卡时士兵,他们手里的反坦克火力可能会对坦克构成威胁。

  虽然1942年《美国陆军野战条令》规定“装甲部队应避免在严密设防的城镇中作战”,而制定于1980年代的《美国陆军装甲作战基本原则》也明确指出城市是使用坦克作战的最差地点。可是德米尔接受过的教育及他自己的认为就是“坦克才是城市作战的主力支持平台”。美国人在伊拉克战争之后,不也得出结论,认为将坦克排除在城市作战之外的原则是错误的吗?当年进攻费卢杰,正是以“艾布拉姆斯”主战坦克作为支撑,陆战1师才赢得了那场城市巷战的胜利。德米尔现在很信奉“坦克城市作战决定论”,他认为坦克才是城市作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没有坦克的支持,步兵将很难突破对手密集的火力封锁,而获得坦克的装甲防护支持、近距离直瞄炮火支持后,步兵才能够在城市作战中占据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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